杨尚昆追述“饶潘扬反革命集团”事件

admin 2025-10-27 02:13 爱电竞介绍 94

01

饶漱石问题突发

在全国党代表会议召开之际,邓小平同志代表党中央发表《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之后,讨论的氛围急剧变化,高岗、饶漱石的问题逐步演变为重大议题,最终迎来了一个彻底逆转的转折点。

与会者普遍赞同中央政治局于七届四中全会后对高岗与饶漱石事件的应对策略,并正式通过了《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在决议中,对饶漱石的组织处理部分进行了调整,将其与高岗一致,决定“永远开除党籍”。

经毛主席“拍板”,认定饶犯有反革命罪,指示公安部在1955年4月1日将他逮捕入狱。

三天后,饶漱石被进一步定位为“饶漱石、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案”的主要罪魁,进而接受调查。

这一意外的重大转变,究竟是如何产生的?根据我所掌握的信息,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

饶漱石

饶漱石翻案引发众怒。

1944年岁末之际,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领域见证了苏联共产党与南斯拉夫共产党的和解,以及赫鲁晓夫为铁托洗清污名所采取的积极举措。

这一消息在我国报纸上刊发后,饶漱石骤然打破了往日的沉默,接连向陈麒章等人发泄不满,坚决否认自己与高岗有过勾结,参与反党活动,宣称自己的书面检查是在无奈之下被迫发表违心之言;随后,他坚称这次遭受的“整治”乃陈毅有意挑起,旨在对他进行打击和报复;他反复表示,自己将向党中央申诉,以求洗清冤屈。

陈麒章等人如实向中央办公厅递交了两份详尽的书面报告,详细记录了饶的这一异常行为。

这两份书面材料由全国党代表会议秘书处向全体代表发放,旨在为讨论高、饶问题提供参考。然而,饶的翻案举动激怒了与会代表。

扬帆

扬帆案件,加剧紧张。

扬帆,本名石蕴华,系江苏常熟人氏,生于1912年。他在193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翌年即1937年,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39年,投身新四军,历经秘书、军法处科长及处长的职务;在解放战争时期,担任中共中央华东局情报部部长的要职。

自上海解放以来,他先后担任市公安局的副局长及局长职务。

在全国党代表会议上分发的文件中,有一份揭露了扬帆在上海解放之初领导镇反运动,实施“以特务反特务”策略,并“重用、庇护及掩护特务和反革命分子”达3300余人之众的情况,其中诸多事件与饶漱石有关。

事起上海解放前。

彼时,饶漱石身为华东局第一书记及上海市委第一书记的继任人选,提出在解放上海之后,对潜藏的特务及反革命分子应采取“以特制特”的策略。他曾在江苏丹阳亲自接见了由扬帆引荐的大特务胡均鹤,并指示扬帆将胡带往上海,以便任用。

胡均鹤早年担任共青团中央书记一职。然而,在30年代,他不幸被捕并最终叛变,投身于国民党中统特务的行列。在抗日战争的早期阶段,他再度落入日伪势力的手中,此后,他成为了汪伪特工总部的要员,同时也是我党叛徒李士群的关键助手。

胡均鹤

在1942年左右,李、胡二人为了确保自身退路,与潘汉年建立了情报联络。在此期间,他们亦曾暗中保护上海地下党领导人刘晓等同志,确保其安全穿越封锁线,重返淮南根据地。

日本战败投降之际,胡某再度跻身国民党中统的核心成员。然而,随着时局的发展,他敏锐地察觉到国民党的颓势,遂派遣使者前往香港,向潘汉年表达了自己弃暗投明、意图赎罪的坚定决心。

潘随即向扬帆发电报告此事。在获得饶漱石的赞同,并经中央社会部的审批后,决定将胡暂时留在解放区,作为预备的“特情”人员。

解放上海之后,扬帆在市公安局负责情报搜集与清查潜藏特务等工作。他深知胡均鹤所提交的“可予运用之沪地伪两统人员表”对于上海的反特斗争具有极大的参考意义,因此在组建“情报委员会”之际,他提议由胡均鹤担任主任一职。

任命已获饶漱石批准。

秉持“以特反特”的原则,上海市公安局在扬帆的领导下,经过严格筛选,有效运用了各类反正人员,为镇反工作提供了关键线索,成绩斐然。然而,其间亦暴露出些许不足,例如,胡均鹤被任命为情报委员会主任的做法显得不够妥当。

此状况引发了华东公安部门及中央公安部的关注,随后,他们派遣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与指导,上海市公安局对此进行了深刻反省,并迅速实施了整改措施。

在中央公安部的批准下,胡均鹤将继续在上海市公安局的监管下,就地执行控制措施。

饶漱石因病离职华东。

自高、饶事件爆发之后,华东地区及上海在揭露和批判饶漱石的过程中,“以特反特”的议题再度被提及。尽管缺乏确凿证据,却将上海市公安局在利用反正人员参与镇反斗争时出现的某些失误,夸大其词地归咎于饶漱石和扬帆。原本只是工作失误,却被恶意渲染为涉及3300多名特务和反革命分子的重大政治事件。

在全国党代表会议的开幕式上,毛主席发表开幕词,对当时的国内外阶级斗争形势进行了严峻的分析。他指出,帝国主义势力依旧对我们形成包围态势,我们务必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准备。帝国主义一旦发动战争,很可能采取突然袭击的策略,因此,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做好充分的防范工作。

此外,国内反革命势力的残余活动愈发嚣张,我们必须有针对性地继续给予严厉打击,进一步削弱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力量,从而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稳定。只要我们做好充分准备,采取恰当的策略,便能有效避免敌人对我们造成严重损害。反之,我们可能陷入错误。

原本,出席全国党代表会议的代表们,听闻饶漱石翻案之举,便已颇为愤慨。随后,他们审阅了揭露上海市公安局“重用、庇护、掩护”众多敌特分子的文件,自然而然地将此事与毛主席在开幕词中对阶级斗争形势的判断相联系,情绪愈发激昂。大家普遍认为,饶漱石的问题已非简单的犯错,而是对党和人民犯下了罪行。

进而,对饶的政治背景和历史渊源产生了疑虑,并关联到他于抗日战争时期在皖南事变中的逃生经历。这究竟是如他抵达苏北后向中央发去的电报中所称的“派遣警卫员下山,成功收买敌军连长”,还是在他被俘后叛变,随后被派回作为内应的呢?

在会议的总结阶段,毛主席谈及高岗与饶漱石的问题时,所指的已非单纯的高岗与饶漱石之间的联合,而是涉及高岗的反党集团以及饶漱石的反党集团——其中特别提到了扬帆与向明——所构成的联盟。

既然扬帆已被比作饶漱石的“同路人”,饶漱石的问题实则已从人民内部矛盾演变为敌我矛盾。早在1954年底,扬帆便被公安部指派人员押送至北京,实施隔离审查。

1955年4月1日,饶漱石被捕入狱之际,扬帆亦遭正式拘捕。与此同时,与扬帆关系紧密的众多人士,包括胡均鹤等,亦纷纷落入法网,相继被拘押。

潘汉年

第三点,潘汉年的“交代”之举,激起了更为剧烈的“爆炸”效应。

潘汉年,籍贯江苏宜兴,1906年诞生于斯,同年便毅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的行列。

历任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委书记,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长,中共中央特科情报科长,苏区中央局宣传部长,在第二次国共合作期间担任中共谈判代表,后任中共中央社会部副部长,华中局情报部部长,以及华南局情报部负责人。

自上海解放以来,他先后担任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第三书记,并履任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

在此次全国党代表会议上,潘荣幸地成为了上海市的代表之一。

1955年三月下旬,随着全国党代表会议议程的推进,触及“高、饶问题”的议题,一批曾受高、饶事件影响或与其有所关联的同志,陆续在会议上进行了自我批评与情况说明。

毛主席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临近会议尾声,毛主席敦促所有曾与高、饶反党集团存在某种联系或关联的干部,以及那些在个人历史中存有未了事宜需向组织说明的同志,均应积极向中央汇报,或以口头形式陈述,或以书面材料详述。

潘汉年深受震动,心有所思。

曾与扬帆、饶漱石有工作联系。

在涉及上海市公安局所谓“重用、包庇及掩护反革命”的问题中,身为分管政法及情报工作的副市长,我自当承担起那份不容推卸的责任。

胡均鹤系经其引荐前往解放区投诚,现遇难题,他自难置身事外。

特别是,他在抗日战争期间与胡均鹤建立了一段非同寻常的关联:在那段策反李士群的关键时刻,胡均鹤充当了关键的联络角色。

李士群、丁默邨

1943年盛夏,他自新四军淮南根据地前往上海与李士群会面之际,李士群却找借口将他引至南京,采取劫持手段带他觐见汪精卫。此事后,鉴于诸多因素,他未曾向组织披露此事。如今,胡均鹤已被捕审讯,自是会透露与之相关的所有情况。

与汪精卫的会面虽未对党的事业构成实质损害,然而长期未向党组织进行汇报,已然构成严重过失,且此事难以解释得清。

经过深思熟虑,他选择在全国党代表会议闭幕翌日,即1955年4月2日,携带着精心准备的材料,前往向出席党代表会议的上海代表团团长陈毅汇报,并恳请陈毅同志将该材料转交中央。

陈毅闻言大惊失色,深知此事关乎重大,于是轻声宽慰了潘几句,随后急忙亲自将潘的交代材料迅速送往中南海,呈递给了毛主席。

陈毅

毛主席审视完材料后,怒不可遏,遂批示:“此人自此不可再信任。”随即下令立即对潘汉年实施逮捕,并于4月3日指定公安部负责执行此任务。

潘汉年背负的指控,首先是在抗日战争期间,未经组织批准,私下与汪精卫进行会晤,且长期未向上级汇报此事;其次,他对上海市公安局在胡均鹤等众多特务身上的“重用、庇护与掩护”行为,承担着直接责任。基于以上两点,潘汉年被定性为潜藏于中共党内的“内奸”。

1962年,在被誉为“七千人大会”的扩大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毛主席发表重要讲话。

潘汉年,曾担任上海市副市长,却曾秘密向国民党投降,是CC派的一员,目前正身陷囹圄。然而,我们并未对他施以极刑。对于潘汉年这类人物,若一旦大开杀戒,恐怕类似者都将难逃此劫。

尽管言辞间流露出宽容之意,却依旧对潘的问题进行了定性:实质上,早已认定,潘早在30年代投身国共第二次合作谈判之际,便已背叛党组织,投靠了国民党。

02

饶、潘、扬曾两次被捕入狱

1955年4月4日,毛泽东主席主持召开了七届五中全会。在会议中,除了发布全国党代表会议的公报,还正式确认了对饶漱石与潘汉年的逮捕决定——尽管这一决定实际上是对既成事实的追认。

在本次全会上,毛主席尖锐地指出了党内“宁右勿左”的错误倾向,并对敌人可能从党内进行破坏的潜在威胁认识不足,导致警惕性下降,出现了疏漏。他明确指出,今后必须高度重视反右斗争,坚决抵制政治斗争中的落后思想,以及麻痹大意的态度;在大家关注这一问题时,还需警惕并防范“左”倾错误。

以潘汉年为例,他在党内服务多年,与他相识的人不在少数。然而,若一旦察觉他其实是“老虎”,那么我们的双眼应当恢复清明,果断与他划清界限,并协助党组织揭露其真面目。切勿因为曾与“老虎”同床共枕而心生顾虑,从而丧失了一名党员应有的坚定立场。

毛主席指出,鉴于党在历次肃反运动中曾犯有过失,后来实施九条方针后效果显著,由此却产生了一种偏向,即倾向于自我宽恕,忽视了应有的警惕。因此,他强调今后必须加以纠正。

一时间,整个会场气氛骤然紧张起来。我们这些中央委员,包括我,事先对此毫无心理准备,听了之后无不震惊,实在未曾料想到高、饶问题竟然会演变到如此地步!

潘汉年的疑虑与饶漱石、扬帆的争议紧密相连,彼时毛主席曾言:“在我看来,饶漱石的罪行或许不低于高岗。”

因此,饶漱石再度被确认为饶(漱石)、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的首要成员。

自1955年5月起至1957年年底,遵照中央的明确指示,公安部组建了以饶、潘、扬帆为成员的专案组,并进一步划分为三个小组,对相关人员进行历时已久的深入调查与审讯。

尽管经过多次内部调查和外部侦查,并未找到他们作为“内奸”的明确证据,亦未揭示出新的疑点,仅确认了饶某在皖南事变被俘后,利用收买敌军连长的手段,向中央虚报称系“派遣警卫员下山进行收买”的事实。然而,在侦讯工作结束后,公安部向中央提交的报告中,依旧断定这三人“实质上构成一个反革命团伙”。

此案随后长期被搁置,未能依法移交至检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进行审理。

直至“七千人大会”期间,毛主席宣布潘汉年得以免于死刑,潘汉年方在1963年1月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剥夺其终身政治权利。

同年,扬帆亦被判处十六年有期徒刑,并终身剥夺其政治权利。

因在狱中不幸患上精神分裂症,饶漱石经公安部向中央请示获准,于1965年获得假释。他被安置于一家农场接受照料,农场为其配备了专职服务员和厨师,并按月发放200元生活费。

在“文化大革命”的狂潮中,饶漱石、潘、扬三位人士不幸再次身陷囹圄。遗憾的是,饶漱石于1975年因病离世。

撇开饶、潘、扬案件不论,仅就党中央对高、饶反党联盟的处理来看,受牵连者寥寥无几。

在东北地域,唯有被誉为“五虎上将”的五位官员遭受撤职、降级,并被下派至普通单位任职;而在华东区域,遭受撤职处理的高级官员,主要指的是山东分局的第二书记向明。

针对那些与高、饶有所牵连,程度或深或浅的高级干部,党中央依然秉持着宽以待人、以疗疾救人为主的宗旨,并未再次明确指出予以批判。

后续的发展趋势显现,采取不过度扩大的处理方式成效显著,不仅有效教育和挽救了大量干部,还有助于维护党的团结。

至于高、饶二人的身边人员,亦未遭受牵连,均由中央组织部另行安排了职务。

几位同志被分配至中央办公厅,无论在“文化大革命”之前还是期间,均展现出卓越的品行。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的风雨之中,他们多数因我而遭受了不公的迫害,却依然坚守革命信念。事实充分证明,他们都是优秀的党员和干部。

03

饶、潘、扬集团能否稳固?

彻底摧毁“四人帮”,终结了“文化大革命”带来的十年深重苦难。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秉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建国以来影响广泛的冤假错案进行了甄别与平反。

针对高、饶反党联盟及其相关联的饶、潘、扬反革命集团,是否能够稳固存在,以及是否需要进行复查,这些问题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当前讨论的焦点。

“所谓‘饶、潘、扬反革命集团’实属误判。”此案提出较早。1978年年底,陈云同志刚刚担任重建后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便向中央提出了复查潘汉年同志案件的建议。

实际上,早在1955年4月,潘汉年同志被错误地指控为“内奸”并被捕之际,周恩来同志便指示罗青长同志——彼时担任中央军委联络部副部长及总理办公室副主任——转告解放军副总参谋长、中央军委总情报部部长李克农同志,组织一个专门小组,对解放前潘汉年同志与党中央之间的文电往来档案进行细致核查,并据此整理出一份客观公正的审查报告,以便上报。

本小组由罗青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总理办公室的许明与公安部第十二局的狄飞局长。经他们详查档案并加以核实,发现解放前,潘汉年成功渗透进日伪组织,并运用李士群等手段,这一情况中央是知晓的。而且,中央亦曾就此作出过指示,并非潘汉年单方面擅自行动。中央肯定了潘那时的工作。

李克农和邓颖超

于是,在1955年4月29日,李克农代表相关方面,向中央政治局及中央书记处提交了一份正式报告。报告中详列了潘所涉的七个疑点,并建议中央对此进行深入的审查。实际上,这些疑点只是作为陪衬而存在,因为审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提及疑问,而这些疑点最终均得到了一一澄清。随后,报告针对“内奸”的指控,列举了五项有力的反证。

(一)中央屡次下达指令,强调深入敌伪组织,并利用汉奸、叛徒、特务等为我情报工作效力。

(二)昔时,潘某曾运用袁殊、胡均鹤、李士群等人之力,同时,对于日本驻港副领事户根木及小泉二人的合作,亦存有官方记录在案。

(三)潘向中央提供战略情报。

1.德国进攻苏联的准确情报。

2. 随着苏德战争的爆发,关于日军是选择南进还是北进的情报,成为了各方关注的焦点。

3. 太平洋战情报。

(四)该组织的机密始终未曾外泄,直至上海宣告解放。

日本投降之际,中央曾决意发动武装起义以解放上海,彼时上海党组织亦表示赞同。然而,数日之后,毛主席鉴于当时的力量对比,意识到即便起义取得胜利,亦难免面临撤退的命运,遂紧急电令上海方面停止武装起义的行动。

潘汉年当时身为上海行动委员会的核心成员之一,对事件的来龙去脉了如指掌,相较之下,国民党方面对此一无所知。一旦消息外泄,上海地下党无疑将遭受毁灭性的打击。潘汉年负责管理数部秘密电台,掌握众多机密信息,却始终安然无恙。

(五)潘汉年所涉及的关键人物关系,当时仍在发挥着极其重要的秘密作用,这一点为毛主席和周总理所悉知。

李克农的汇报逻辑严密,论据充分,极具说服力。他明确提出,尽管潘汉年存在疑虑,然而依据大量档案所揭示的事实,恳请党中央对此予以关注,并慎重审慎地处理潘汉年的相关问题。

遗憾的是,在当时的情形下,这五大反证未获采纳。

二十余年后,当中纪委对潘汉年同志的案件进行复查时,这些材料才显现出其至关重要的价值,成为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关键凭证。

潘汉年与扬帆,自1976年10月获悉“四人帮”倒台的喜讯起,便迅速提出申诉,力图为历史恢复应有的公正。

经过严谨而细致的复核,党中央于1982年8月正式发布文件,明确指出“撤销对潘汉年同志党内审查的既定结论,为其恢复名誉、平反昭雪,恢复其党籍,并认可其历史功勋,公开宣布恢复其名誉”。

1983年,党中央毅然作出决定,为扬帆同志彻底平反并恢复其名誉。然而,令人扼腕叹息的是,潘汉年同志未能亲眼目睹这番正义的昭示,他于1977年4月含冤离世。扬帆同志最终迎来了属于他的清白时刻。

老年扬帆

潘汉年与扬帆的相继平反,使得所谓以饶漱石为首的饶、潘、扬反革命集团这一说法,已然不再成立。

关于饶漱石,在这一案上,中央没有专门作出复查结论,但在1986年8月出版的《毛泽东著作选读》两卷本的“注释”第436条中,有以下的陈述:

“……在此期间(注:即上海解放后,饶漱石担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及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的时期),他亲自指导潘汉年等人开展反特工作。”

潘汉年不幸被误指为“内奸分子”,而饶漱石在主持反特工作期间所涉及的某些行动亦被错误地视为内奸行为,这使得他蒙受了反革命罪的指控,并最终被判处刑罚。

一段由党中央相关主管部门正式认可的“注释”,无疑从事实上为饶漱石的“内奸”之嫌画上了公正的句号。

高、饶联盟是否犯了错?

因以下情况,疑问产生:

(一)曾被视为“饶漱石反党集团”成员的两位同志,如今已成功洗清嫌疑,不仅得以解脱,向明同志亦已平反,名誉得以恢复。

(二)曾遭指控为“高岗反党集团”成员,被誉为“五虎上将”的五位人士,其后的表现始终可圈可点。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他们亦得以中央的高度信任,被重新委以重任,分别被安置于省级或部级的重要职位上,直至退休。

如此一来,所谓的“高岗反党集团”与“饶漱石反党集团”之间的联盟,最终又重归为最初的“高、饶反党联盟”。

高岗、李力群

1980年春,随着中央着手筹备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高、饶反党联盟"的问题遂被正式重启,进入研究和讨论的阶段。

1980年3月19日,邓小平同志在《决议》起草小组的讨论中,就高岗、饶漱石事件发表了明确意见,指出:

揭露高饶存在的问题并无不当。至于是否将其称为路线斗争,尚需进一步探讨。

对此事,我了解得相当透彻。1953年年底,毛泽东同志提出中央实行一线、二线划分的策略后,高岗表现得异常活跃。在林彪的支持下,他才敢于大胆地推行这一举措。

彼时,东北之地属我掌控,中南则由林彪执掌,华东地区则为饶漱石所管辖。至于西南,他采用拉拢策略,与我进行正式谈判……亦曾与陈云同志进行洽谈……高岗试图将少奇同志拉下台,采取交易和阴谋诡计的手段,实属异常之举。肯定反对高岗的斗争。

对高饶问题的处理较为宽容。在当时的情境下,并未对任何人造成伤害,且有意识地庇护了一众干部。

总之,对于高饶问题,若不予以揭露与解决,实难行得通。如今看来,采取的处理措施亦属恰当。

1988年6月22日,邓小平同志在出席十一届六中全会预备会议之际,对业已定稿的《决议(草案)》进行评价时,再度提及高岗、饶漱石反党集团。他指出:

“高饶事件的核心结论得以保留,然而,其是否涉及路线斗争,尚难以明确断言。”

罗章龙的问题并非仅仅是路线上的失误,实际上,他的行为更深层地体现为派别斗争,甚至导致了党的分裂,他另立中央,这种行为才是其问题的核心所在。

高饶事件性质相近,然并非另立中央之举。

我深刻领会到小平同志所强调的“高饶事件的基本结论是维持”的内涵,其核心要义即高岗同志当年所犯的反党活动的确凿事实。

至于饶漱石,尽管小平同志在两次谈话中并未直接提及他的名字,然而,在1953年至1955年期间,身为中央秘书长的邓小平同志,对于饶漱石在全国财经会议上与高岗相互呼应、配合的反党行为,以及他大闹中组部,并在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借机煽动他人一同批评安攻刘等一众行为,邓小平同志同样“了如指掌”。

彼时,我担任中央副秘书长一职,并兼任中央办公厅主任,亲身见证了高、饶事件从发生到发展的整个过程。

因此,针对小平同志在上述两次谈话中所提及的种种情形,我具备充分资格进行佐证。我对他的观点表示全然赞同。鉴于高、饶事件的核心事实并无重大差异,其基本结论自应予以保留。

邓小平和杨尚昆

关于高、饶事件,有必要提及,该事件背后实则存在着苏联大国沙文主义的深刻影响:

他们图谋将中国置于自己的掌控之中,乃至将东北与新疆纳入其所谓的“势力版图”。为实现此目标,他们在中国党内积极搜寻、扶持与培养忠实追随者及代理人。

高岗在东北执掌党政军要职,彼时他与苏共和苏联政府的关系显得异常紧张。他的政治抱负与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理念相得益彰,彼此间形成了相互依托的局面。

中央对此早已有敏锐的洞察与警觉。1953年,高岗敢于放手推行分裂党的活动,背后有国际势力的支持,这一点是任何掩盖手段都无法掩饰的事实。

高岗固执己见,终与党离心离德;饶漱石摇摆不定,企图推翻既有定论,他们被剥夺党籍实属自食恶果,党内的处置举措并无过当。

随后,对饶的处理方式逾越了常规,这主要源于毛主席当时对阶级斗争形势的估计过于严峻,导致“左”倾情绪的加剧。加之他过于自信,难以接受不同观点,违背了他一贯秉持的“所有结论应源于调查的最终成果,而非事先设定”的原则。这种做法导致了主观臆断和先入为主后查证的错误。

在遭遇高、饶事件之际,毛主席在党内享有极高的声望,他的见解与言论,我无不深信不疑。

近期,我重温了1955年的“工作日记”,其中仍保留着这样一段文字:

听闻毛主席宣判饶、潘、扬为“内奸”,我心中一震,不禁深感自己“思想右倾”之深重。

我这些话只是“事后诸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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